方级。
4.1国家级机构
英国没有专管水利的国家级行政部门,水利由环境、运输与区域等有关部门分管。
4.1.1 环境、运输及区域部
4.1.2 国家环境署
4.1.3 水服务办公室
4.2 区域级机构
在英格兰和威尔士,自1970年开始,水管理体制发生了两次较大的变革。第一次是根据1973年议会通过的水法,实行按流域(或联合附近几个小流域)分区域管理,合并、整顿,改组了原来1000多个大小水管理机构,成立了10个水务局。流域内不再按过去的行政划分和受其管辖权的限制,每个水务局对本流域与水有关的事务全面负责、统一管理。水务局不是政府机构,而是由法律授权的具有很大自主权、自负盈亏的公用事业单位。第二次大的变革是八十年代中期,英国政府大力推行私有化政策。顺应这一政策的要求,1989年水务局实现私有化,改为水公司。英国的水工业私有化目前只限于英格兰和威尔士,而在苏格兰和北爱尔兰,至今供水管理部门还是国营公共事业机构。
4.3 地方级机构
郡、区、乡镇地方级不设水管理机构,只有地方议会负责管理排水及污水管道。为了防止水土流失,在英国农村地区成立内地排水区。该排水区由农业土地和建筑物使用者(即交纳排水税者)成立用水用户协会,选举一个董事会进行管理。
5 结束语
通过对各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比较分析,我们发现国外水资源管理体制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,充分吸取国外有益的经验,对完善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十分必要。研究表明,国外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启示与借鉴之处主要是:
5.1 依法治水
结合我国情况,国土面积大,河流众多,流域面积大,水资源分配不均,开发利用情况复杂,流域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,同时对水事活动中政、事、企单位划分不清,责任不明,使得我国的水管理工作困难很多。
5.2 水资源的流域管理
国外流域管理的模式是多种多样的,建议加强对国外流域管理和我国流域管理体制的研究,建立符合我国国情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求的流域管理体制。
5.3 注重水资源的综合开发治理
治水、利水相结合。水资源的开发治理与防洪、供水、发电以及生态环境的治理综合考虑。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国家优先安排立项,鼓励并支持有关地区和部门联合开发具有综合效益的水资源工程。
5.4 有必要建立财政的投入和补偿机制
首先,水利与电力、交通、通讯等同为基础设施,需要注意墓础设施之间的协同发展。其次,财政资金无偿投入和有偿使用相结合。最后,建立财政补偿机制。
5.5 创新多种融资方式
水利事业是全民的事业,水利资金的筹集需要有多元化的融资方式,其数量才有保证。积极动员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是加快水利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。国外较早对水利资金的融资开辟可间接融资方式,即允许水利项目开发公司(业主)上市发行股票、债券以及政府出面发行水利建设债券,并以其收益、收费、政府财政性补助资金还本付息。国外多种融资渠道的开辟保证了水利资金有足额的配置量,有力地推进了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参考文献
[1]尹艳青.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模式的研究.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,2006
王云昌.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研究硕士论文.河海大学,2002年
Water resources Department.White Paper of Water Resource.The Land Agency.The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.1991 上一页 [1]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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